English

这一善举违法吗

——关于嘉兴市青年农民俞星伟捐赠文物引发的争议
2000-10-2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叶辉 我有话说

4年前,浙江省嘉兴市青年农民俞星伟向嘉兴市博物馆捐赠了139件史前文物,这些文物都是他多年来从农民、文物贩子手中收购来的。然而他万万没想到,他的善举却招致一场争论,争论的焦点是:他私自收购文物是违法的。

沸沸扬扬的争议中曾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公安人员来查处俞星伟贩卖文物,俞不得已把文物捐赠了。闻斯言俞星伟伤心之极,他通过熟人找到记者陈述自己的委屈。当时,记者曾就此事与省文物局的领导沟通。

今年,同样的事情再次在这个青年身上重演。10月18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俞星伟,了解了事情的大致过程。

今年8月24日,俞又将自己收藏的500多件文物无偿捐赠给嘉兴市博物馆。经鉴定,博物馆选取了其中的496件。据称,后经省文物专家鉴定,这496件文物基本上属史前时期,有2件属国家二级文物,40余件为国家三级文物。

就是这样一件本该褒扬的善举,却引发了文化界、法学界、文保界的各种议论。而最使俞不能接受的议论来自文保部门:俞星伟的行为是违法的。

“违法”并非指俞的捐赠之举,而是指文物来源和占有文物的过程。《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下、水内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不得侵占”。“地下、水内和领海及其他场所发现文物隐藏不报,不上交国家,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罚款,并可没收非法所得或者非法经营的文物”。

俞星伟,嘉兴市秀州区凤桥镇人,1974年出生,初中文化。嘉兴乃马家浜文化属地,史前文化遗址密布。俞称,嘉兴市有明确记载的史前文化遗址有250处。俞从小就喜欢文物,初中时已开始从农家收集古钱币。初中毕业后,读过电大,并自学文博知识,博览文物书籍。“凡是有关史前文化的书,我是见到一本就买一本,到现在已买了上万元的书。”他在电话里对记者说。十多年中,他的文博知识渐丰,功底日厚,对文物的鉴别判断能力日强,岁月终于把他锻造成文物方面的内行人。

嘉兴,鱼米之乡。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了,大批建筑在动工兴建,大量沉埋于泥土中的文物因此受到破坏。常有人挖到零星的文物,这些文物大都流入文物贩子手中。

作为文物爱好者,俞星伟对此极为关注,他清楚,文物一旦落入文物贩子手中,重归国家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于是他萌发了收购文物,“先保护起来再说”的念头。

俞早年搞竹刻,后做仿古工艺品,家里设有作坊。现以制作黑陶为业,家里有一个烧制黑陶的窑。收入尚可,每有所积,即去收购文物。

忽一日,他从某文物爱好者口中得知,有人在海盐县崧泽文化遗址中挖到一件陶器“三足鸟”,已卖给了文物贩子。事不宜迟,他多方寻找,终于找到文物贩子,以数千元的价格买回这件文物。后经文物专家鉴定,此为一级文物,俞已将这件文物捐赠给国家。

几乎与此相同,他从文物贩子手中买回的国家一级文物绳纹陶仓也捐献给了国家。那次捐赠的139件文物中有2件为一级文物,7件为二级文物。当时文保部门奖给俞1万元钱,但作了“不宣传,不评论,不张扬”的低调处理。

据俞反映,俞此次捐赠文物时,嘉兴市博物馆的一位副馆长在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肯定了俞的行为,说:我们需要小俞这样热心文物的人支持我们的工作。可是几天后,博物馆的态度起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们认为,俞捐赠行为的动机和效果该肯定,但他收购和占有大量地下文物很多年的过程是违法的。

俞愤然:既然以保护为目的的收购是违法的,那么就“合法”地让文物流失吧——看到文物在文物贩子手中不闻不问,眼睁睁看着文物流失。“捐赠争议没有结论,我只好暂停收购。最近我去古玩市场,已发现上百件史前时期的文物,但我不能再‘违法’,只好眼看着这些文物流失掉,我心痛啊。”俞在电话里的声音激动起来。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勇律师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亟待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物保护体制。当前,一方面文物非法交易活动屡禁不止;另一方面地方对文物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对俞的行为,应当从贯彻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以及站在文物保护法立法精神的高度来分析评判。俞的行为没有倒卖、经营和牟利的动机与事实,他的行为并不为文物法所禁止。俞的行为是一个公民的善举,完全是从保护文物的目的出发,值得赞扬;同时,他的行为也为文保工作和文保立法提出了新的课题。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鼓励引导个人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一位社会科学工作者认为,我国花高价从香港拍卖行买回被外国人盗走的文物,此举被称作“爱国行为”。俞用自己的钱从文物贩子手中买回文物捐献给国家,何错之有?如果俞错了,从香港拍卖行买回文物的“爱国行为”岂不也成了“违法行为”!

文保部门认为,公民在发现文物时合理的做法是向有关部门报告,而不应该自己去收购。因为文物的价值要借助发现时所处的地层关系才能比较准确地确定。非专业人员的发掘,将破坏一些有价值的考古信息,降低文物的价值。

此言甚是有理。但是,事情并非都按“理”行事。如果俞发现了文物贩子在贩卖文物,他自己不买,而是按规定去报告文保部门,试问,对一件并不知道文物等级,不了解其价值的文物,文保部门能像俞一样迫不及待去抢救吗?文保部门凭什么相信信息是准确的?即使相信了,文保部门能星夜兼程赶去处理吗?文保部门有这样的力量吗?恐怕等到文保部门重视,这件文物早不知流到哪里去了。

文保部门担心,嘉兴的民间收藏大量存在,地下文物的流失较为严重,对俞过多的肯定客观上可能助长地下文物的盗挖行为。

捐赠事件发生后,俞的处境非常困难。一方面,他要承受关于“违法”的压力,另一方面,他在与文物贩子打交道时受到攻击,文物贩子认为他堵了他们的财路,非常恨他,更不愿与他交往。而就在他捐赠文物后,有关方面收到了举报信。“有人诬陷我买卖文物。”俞对记者说。

“我没有卖过一件史前文物,我太爱史前文物了。”俞说。“我不是钱多得花不了,我是省下自己的钱来收购文物。如果为钱,我何必捐赠?仅‘三足鸟’一件就有人愿意出6万元向我买,我没有卖。这496件文物卖个几十万根本没问题,我完全可以用这笔钱过好日子。但我不能这样做,这些文物都是先民的遗存,我个人不能占有,它们应该归国家。”

俞曾多次写信给嘉兴市长和市委书记,呼吁重视马家浜文化遗址的保护。这些事实都在无言地昭示着俞的为人和对文物的钟情。

争议使俞的心冷透了,一种冷彻骨髓的寒气浸透了他全身,一种莫大的委屈从心中涌动。他该怎么办?今后还能用收购的方式保护文物吗?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